周作人營救許廣平?
——從一則網(wǎng)絡謠言說起
唐代王維《酬張少府》詩中有一名句:“晚年唯好靜?!币褜秒q笾甑奈液螄L不愿如此? 但某些人就是偏偏不讓我心靜,甚至可以說是有意拱火,讓我不能己于言。我是專指那些網(wǎng)絡造謠者。造謠是一種構(gòu)陷,不能等同于不同的學術見解。對學術歧見理應尊重、寬容、保護,對謠諑誹謗則應該揭穿,斥責,采取零容忍的態(tài)度。魯迅《南腔北調(diào)集》中有一篇《謠言世家》,說明造謠是一種古已有之的現(xiàn)象。對于當事人來說,是可以用謠言殺人。對于其他人來說則是一種愚弄,讓他們分不清哪句是假話,哪句是真話。最近盛傳一篇網(wǎng)文,題為《許廣平為何大罵周作人》,大意是指責許廣平不厚道:自己獨吞了魯迅版稅這“一筆巨額收入”,卻苛待魯迅原配朱安;既受惠于周作人,卻又翻臉“怒踩周作人”。文中寫道:“許廣平曾被日本人抓捕入獄,被折磨得不輕,是周作人利用自己的影響力,托人救出來的。”這就是說,許廣平是一個以怨報德的小人。以上援引的兩句話,前一句是真,后一句是假。這就是造謠者的慣用伎倆——真?zhèn)坞s糅。非關鍵處談句真的,權當煙幕;要害處說句假的,以實現(xiàn)其不良企圖。用真實性掩蓋欺騙性,目的是增強謠言的迷惑力。
1941年12月7日,日本飛機偷襲美國海軍重要基地珍珠港,太平洋戰(zhàn)爭由此揭開序幕。同年12月8日,日軍開進上海租界,上海全部淪陷。當時日方宣稱此次作戰(zhàn)目標是英美,對中國人予以“優(yōu)待”。但12月15日凌晨5時,許廣平卻作為抗日分子被日本憲兵隊逮捕,整整拘押審訊了76天,其間遭受了十余次電刑逼供,及其他人身侮辱,但始終堅貞不屈。鄭振鐸在《遭難前后》一書的序言中,稱頌許廣平“以超人的力量,偉大的犧牲精神,拼著一己的生命,來衛(wèi)護著無數(shù)的朋友們的。這是一位先驅(qū)者的大無畏的表現(xiàn)! 這是中華兒女們最圣潔的精神的實際!”
許廣平遭難的同一時段,那位被網(wǎng)絡造謠者同情并稱頌的周作人又在做什么呢?1941年年初,周作人被汪偽政府委任為華北政務委員會常務委員兼教育總署督辦。這在淪陷區(qū)的偽政府中是一個要職。許廣平被捕的第二天,即同年12月16日,周作人在偽中央電臺做廣播講演,說日本發(fā)動太平洋戰(zhàn)爭意義“極為重大”,“完全是為了東亞民族解放而戰(zhàn)”。他呼吁“身為東亞民族的人要團結(jié)一致”,“以對抗英美的侵略”,因為對日本的“協(xié)力就等于自助一樣”。(講稿載1942年1月《教育時報》第4期,題為《日美英戰(zhàn)爭的意義于青年的責任》)1942年元旦,他又發(fā)表了《新年致辭》,宣稱在淪陷區(qū),一切的政治、治安“都有了長足的進展”,汪偽漢奸政權的“國際地位”也有了提高。(見同刊同期)1942年2月,日本侵略軍占領新加坡,周作人在《教育時報》第5期發(fā)表《東亞解放之證明》一文,揚言新加坡陷落是“對東亞之解放”,“這解放是于中國如何有益”。就在許廣平被日本侵略者用皮鞭抽打,被馬靴狠踢時,周作人正在跟日本侵略者觥籌交錯,把酒言歡。他宴請以及邀他赴宴的有日本駐華被派遣軍參謀長安達,漢奸王揖唐、錢稻孫,日本大使館官員土田,日本海軍中將河瀨,日本新任駐華大使重光葵等等。這些劣跡都一一白紙黑字地記錄在歷史檔案中,從而也將周作人牢牢實實地釘在恥辱柱上。筆者認為,周作人此前此后的文化貢獻是一回事,在抗日戰(zhàn)爭時期投敵附逆是另一回事,兩者不能混為一談。
那么,許廣平究竟是如何出獄的呢? 最根本的原因,是許廣平盡管被嚴刑拷打,反復審訊,但從她口中始終逼不出日本侵略者需要的口供,迫使敵人只好讓許廣平取鋪保走人。許廣平唯恐株連中國商人,堅持請魯迅的日本友人、內(nèi)山書店的老板內(nèi)山完造保釋。許廣平在《遭難前后》一書中寫道:“內(nèi)山先生,作為一個店鋪,他有資格給我?guī)兔Φ?,只要他肯。而我,卻是借此向日本人作一個無言的答復,他們拘禁我,豈不是當我有罪? 但是今天來作保的也還是日本人,也還是由他們來承認我沒罪了,這是我的另一種意思?!?942年2月28日下午,內(nèi)山完造帶著書店的中國店員王寶良同來作保。三人相見,不禁都淚如雨下。同年3月1日,許廣平終于獲釋,當天正值陰歷元宵佳日。所以營救許廣平這件事,跟周作人半毛錢關系都沒有。
為了讓讀者鄙薄許廣平,同情周作人,這位造謠者還說:“建國后,周作人被打入十八層地獄”,“微薄稿酬”,“茍且偷生”,而許廣平卻憑借魯迅的光環(huán)成了政府高官,“威風八面”。
這里需要澄清兩個問題:一,是誰把周作人打入了“十八層地獄”? 二,許廣平是否“威風八面”?
周作人是1945年12月6日被國民黨中統(tǒng)逮捕的。1946年11月16日,經(jīng)國民黨政府高等法院判決,以“通謀敵國”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四年,褫奪公民權十年。1947年12月19日改判有期徒刑十年。1949年1月26日,因人民解放軍即將攻占南京,周作人于同年1月26日經(jīng)保釋被放出南京老虎橋監(jiān)獄。這就是說,周作人的漢奸罪名是國民黨政府法院審定的。如想平反,得向?qū)彾ǖ姆ㄍタ罐q申訴。
新中國成立后,周作人的經(jīng)濟狀況究竟如何呢?1949年7月4日,周作人給周恩來總理寫了一封六千字的信,請轉(zhuǎn)告毛主席一閱。1951年2月,周作人致函周揚,又附去致毛主席信的抄件。毛主席看后說“現(xiàn)在懂古希臘文的人不多”“讓他做翻譯工作,以后出版”。
新中國成立之初,周作人靠個人的稿酬生活。那時生活費低,稿酬相對不低。1954年12月19日,人民文學出版社決定從1955年起,每月預支周作人每月二百元稿酬。1960年1月,人民文學出版社將預支稿酬增至每月四百元。“文化大革命”爆發(fā)后,這種待遇自然隨之取消。不過,周作人還會有一點其他收入和友人饋贈。當然,周作人家日常開銷也大,有時入不敷出。但開銷是一件事,稿酬是否“微薄”是另一回事,兩者也不能混為一談。
從1955年到上世紀80年代末,我國在實行軍銜制的同時,在全國實行行政級別工資制,行政級從一級到二十四級,月工資從590元到45元不等。三年自然災害時期,行政級別三級以下工資均有所下降。當時城市居民每月平均生活費只有八九元,三四十元的工資能養(yǎng)活五口之家。作家中,丁玲屬于行政七級(相當于副部長或更高),但她從沒有領過,全靠稿費生活。“文革”后平反,才按每月341元發(fā)工資。1956年,冰心被評為文藝一級,月薪為345元。至于筆者,1962年從南開大學畢業(yè),一直教中學,工資是54元,教大學的同學則月薪56元。所以,周作人是否收入“微薄”,持客觀態(tài)度的讀者是不難判斷的。
俗話說,清官難斷家務事。關于許廣平跟魯迅原配朱安之間的經(jīng)濟關系,我在《許廣平傳》以及喬麗華《朱安傳》中已有詳細說明,故不贅述。至于許廣平的聲譽,當然不能說跟她魯迅夫人的身份毫無關聯(lián),但首先必須看她是一位有著獨立人格和獨立事業(yè)的新女性。她跟魯迅相濡以沫的十年中,魯迅創(chuàng)作的成果超過了以前的二十年,此中也凝結(jié)了許廣平的心血,因此她的生命已經(jīng)融入了魯迅不朽的事業(yè)。在抗日戰(zhàn)爭和解放戰(zhàn)爭時期,許廣平繼承了魯迅的遺志,以反侵略、反獨裁、反內(nèi)戰(zhàn)的婦女領袖現(xiàn)身。因此,新中國成立之后,她出任了全國婦聯(lián)副主席、中國民主促進會副主席、中國文聯(lián)副主席等要職。她本人業(yè)已公開發(fā)表的文章和著作,至少有九十八萬字。所以,許廣平并不是偉人臥室里可有可無的花瓶,并不是憑借太陽發(fā)光的月亮。
有人可能會追問:應該如何準確區(qū)分造謠構(gòu)陷跟學術失誤的界限? 我的切身體會是:學術性失誤是由于知識欠缺、記憶模糊或疏忽大意造成的,魯迅著作中也偶有失誤,這是可以理解的。而謠言是完全沒有事實依據(jù)的編造。謠言家和作偽者往往是具備相關知識的。前些年,書畫市場發(fā)現(xiàn)了許多啟功書法的贗品。有人告訴啟先生,啟先生的回答是:“他們寫得比我好?!边@既表現(xiàn)了啟先生的幽默,同時說明制造贗品要有一定的功力,否則就達不到欺人蒙世的目的。學術性的失誤,只要自己發(fā)現(xiàn)或經(jīng)人指出,就會公開澄清,消除負面效應?!叭欢{言家是極其無恥而且巧妙的,一到事實證明了他的話是撒謊時,他就躲下,另外又來一批?!保斞福骸赌锨槐闭{(diào)集·我們不再受騙了》)因為謊言家造謠是另有目的,所以樂此不疲。特別在當下,造謠者出于特定動機,往往利用網(wǎng)絡靈活無序的特點“編造”或“再造”事實,傷害個人,傷害群眾,傷害社會,傷害國家。因此,我們不但不能信謠,而應該根據(jù)各自的知識優(yōu)勢在不同場合辟謠,共同營造一個潔凈的文化氛圍。我在學生時代就牢記捷克反法西斯斗士伏契克的一句名言:“人們,我是愛你們的! 你們可要警惕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