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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和平:高考改革要穩(wěn)步有序推進

發(fā)布時間:2014-03-06  來源:中國教育新聞網-中國教育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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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試招生制度既是教育制度,也是社會管理制度,是整個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一部分。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牽一發(fā)而動全身”,不僅涉及教育領域,更涉及社會方方面面,希望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能夠予以關注。

  高考改革,要科學界定它的教育功能和社會功能。傳統(tǒng)高考功能包括高校選拔人才和引導基礎教育發(fā)展兩個方面,對此,高考改革要重新界定:一方面,選拔功能要突出甄別功能,將合適的學生送到合適的學校,使兩者之間相匹配;另一方面,高考對基礎教育的引領功能要松綁,要通過評價體系的改革,引領基礎教育發(fā)展。

  考試招生制度改革要遵循四個原則:一是解決一考定終身的弊端,以前是一張卷子決定學生的命運,要通過改革,通過國家統(tǒng)考、學業(yè)水平考試、綜合素質評價,打破這種局面,高校招生,除了看卷子之外,還有其他參考。二是有利于素質教育,推動立德樹人,保證學生能夠按照興趣充分發(fā)展個性和潛能。三是有利于高等教育多樣化、健康發(fā)展,把合適的學生推薦給高校。四是解決區(qū)域發(fā)展不平衡問題,隨遷子女異地高考問題不解決,會影響高考改革的成效。從這四個方面來看,我支持國家目前的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方向。

  改革方案確定后,實施一定要穩(wěn)步有序推進。要與社會系統(tǒng)相匹配,跟社會系統(tǒng)的改革同步推進。

作者:記者 李凌     責任編輯:施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