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2014年兩會專題  >  今日看點

高校如何去行政化?

發(fā)布時間:2014-03-08  來源:人民網

放大

縮小

“去行政化”的努力和途徑

“在朱清時之前和之后,中國高等教育改革的探索從來沒有中斷過。上海中歐管理學院一開始也沒有得到教育行政部門的認可,最終他們還是靠自己的質量征服了世界。”朱永新指出。

事實上,除朱清時們外,近年來政府也加大了“高校去行政化”的力度。

2010年“兩會”前,時任國務院總理溫家寶與網民交流時表示,教育行政化的傾向需要改變,最好大學不要設立行政級別,要讓教育家辦學。

《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fā)展規(guī)劃綱要》第三十八條提出,“探索建立符合學校特點的管理制度和配套政策,逐步取消實際存在的行政級別和行政化管理模式?!?/p>

2013年11月28日教育部召開新聞發(fā)布會,明確中央部門所屬高校章程建設的時間表和目標任務,規(guī)定部屬高校在2015年年底前完成章程制定,并對近日首批核準的中國人民大學等6所高校的章程進行說明。

2014年3月1日,《高等學校學術委員會規(guī)程》正式實施。與原來的征求意見稿相比,最大的修改是關于委員會組成人員的結構:擔任黨政領導的委員人數減少到“不超過總人數的1/3”;而沒有領導職務的專任教授人數則增加到“不少于1/2”。

教育部政策法規(guī)司司長孫霄兵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高校行政化是教改綱要想著重解決的問題。他談到了三方面的解決之道:明確高校的辦學自主權;進一步減少和規(guī)范對于學校的行政審批事項;改變行政化的管理模式,建立新的現代大學制度。

國家督學、云南省教育廳原廳長羅崇敏尖銳地指出,中國大學的官場化屏蔽了大學的本質,大學應該是自由的天堂、智慧的圣殿、創(chuàng)造的搖籃。中國大學去行政化難在政治體制改革,特別干部制度改革,難在官本位體制和觀念的廢止??看髮W自身去行政化,永遠去不了。

在熊丙奇看來,如果國家真的要推行改革,首先要統一布局,知道怎么設立理事會、董事會、大學章程,建立合理制度,這個很重要。另外,要真正改變現在教育部門的行政思維。第三,要真正建立在學校里落實教師和學生權利的組織和機構。

堅定不移擴大高校自主辦學

談到落實和擴大高校自主辦學,教育部副部長郝平指出,這是完善中國特色現代大學制度、激發(fā)高校辦學活力、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質量的重要基礎,是教育部門加快職能轉變、繼續(xù)簡政放權的重要體現。

全國人大代表、山東省教育廳副廳長張志勇認為,企業(yè)是市場的主體,學校是教育的主體。正如,要通過市場配置資源來激活企業(yè)的活力一樣,要激活學校的辦學活力,也必須通過改變公共教育的供給方式,完善教育資源配置,通過制度供給改革,給學校放權,給學校充分的辦學自主權。

然而,2013年中國人民大學違規(guī)招生曝光后,有人主張收回學校的自主招生權,認為腐敗是因為高校自主權太多引起的。此前,中國人民大學招生就業(yè)處處長蔡榮生被曝招生違紀,人民大學也因此暫停自主招生1年。

“出現這個問題的原因不是自主招生,而是我們學校的管理體制仍然是行政主導,招生過程不是專業(yè)力量負責?!?儲朝暉表示。

熊丙奇直言,該叫停的是權力干涉自主招生,暫停自主招生不如推進教育放權改革。他說,對于自主招生腐敗,不少人認為是放權給學校惹的禍,但其實,這是放權不徹底鬧出的問題——在政府放權給學校的同時,必須在大學內建立新的治理機制,推進行政權和學術權、教育權分離,制約行政權力干預教育事務和學術事務,最終擴大教育者和受教育者的權利。

張志勇說,“校長代表政府管理學校,興辦學校,到底有什么自主權?我國至今沒有《學校法》來規(guī)范。從根本上說,《學校法》的立法到了必須盡快啟動的時候了?”

全國人大代表、復旦大學副校長蔡達峰表示,高校是社會組織的一種,它有自主辦學的權利,也有相應的責任和義務,所以,法律建設是基礎,在法治有效的前提下,高校才有自主的依據,政府與社會才可以規(guī)范監(jiān)督。脫離了法律,“擴大”或“減少”都無從談起。

作者:賀迎春     責任編輯:葉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