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繼明:大幅提高我國礦產資源補償費標準
????在全國政協十屆五次會議期間,全國政協委員蔡繼明提交了《關于提高我國礦產資源補償費》的提案。提案介紹說,礦產資源是不可再生資源,因此,開發(fā)者必須向所有者支付一定的費用,即礦產資源補償費。1994年國務院頒布的《礦產資源補償征收管理規(guī)定》明確要求,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開采礦產資源,要繳納礦產資源補償費。但是,與國際水平相比,我國現行的礦產資源補償費明顯偏低。
????根據《礦產資源補償征收管理規(guī)定》,補償費按照礦產品銷售收入的一定比例計征,根據不同的礦產資源,按其銷售收入的0。5-4%征收,而國際上多數國家,多數礦產資源的權利金費率都在2%-8%之間。中國的石油、天然氣、煤炭、煤成氣等重要能源的補償費都只有1%,而國外石油天然氣礦產資源補償費征收率一般為10%至16%,即使是美國這樣一個礦產資源遠比中國豐富的國家,其石油、天然氣、煤炭(露天礦)權利金費率也高達12。5%。
????提案指出,礦產資源補償費如此之低,必然造成許多不良后果,例如:
????一,礦產資源的價值被大大低估。這一方面會人為地壓低由礦產資源加工而來的最終產品特別是各種能源的價格,從而刺激這類產品的需求不合理地膨脹。另一方面會人為地提高礦產資源開發(fā)和加工行業(yè)的利潤,從而導致對礦產資源過度過早地開采。這兩方面的扭曲都會造成我國礦產資源的極大浪費,加劇我國礦產資源的稀缺程度,從而嚴重影響我國經濟的可持續(xù)發(fā)展。
????二,把本來應該以礦產資源補償費形式交給國家和地方的礦產資源收益,以利潤的形式或者消費者剩余的形式轉移到了
????開發(fā)商或最終產品使用者手里,使礦產資源的國家所有權不能完全實現,造成收入分配關系的扭曲?!爱a品高價,資源低價,環(huán)境無價“的格局使得企業(yè)利益的獲取在某種程度上講,是在損害國家和公眾利益的基礎上獲得的。
????三,由于許多礦產資源都分布在我國西部地區(qū),過低的礦產資源補償費必然使得西部的自然資源優(yōu)勢不僅不能轉變?yōu)楫a業(yè)優(yōu)勢和經濟優(yōu)勢,反而會延緩西部的可持續(xù)發(fā)展,進一步擴大東西部之間的差距。
????針對這些問題,提案提出了如下建議:
????1。針對我國能源高度短缺的狀況,參照國際標準,大幅度提高我國油氣、煤炭等礦產資源補償費標準,由原來的1%調整到10%左右,并將其更名為“礦產資源絕對補償費“。
????2。將原來的礦產資源稅由從量稅改為從價稅,并更名為“礦產資源級差補償費“。把從量稅改為從價稅并實現稅費合一,既能更準確地體現礦產資源所有者與使用者之間的經濟關系,也保證了礦產資源使用者之間以及采掘業(yè)與其他行業(yè)之間平等競爭的經濟關系。
????3。由于按現行礦法,資源稅是地方稅種,取消資源稅后,為減少地方財政收入的損失,建議在礦產資源補償費的分配比例中,適當提高地方分成比例??梢钥紤]絕對補償費歸中央,級差補償費歸地方。
????4。在礦產資源開發(fā)中要照顧當地群眾利益。盡快建立礦產資源開采企業(yè)對開采地環(huán)境破壞補償機制,國家應規(guī)定中央企業(yè)上繳開采地的稅收比例,所有礦產資源開采企業(yè)不論企業(yè)所屬地在哪里,都應在礦產資源開采地登記注冊,就地繳納所得稅。對新增的礦產資源初級產品,多留一部分在當地深加工,延長產業(yè)鏈,走資源工業(yè)發(fā)展的新型道路,把資源優(yōu)勢轉化為經濟優(yōu)勢。
????5。建立科學民主的礦產資源開發(fā)項目可行性論證制度。諸如“西氣東輸“這樣的工程,一定要經過經濟學家、社會學家、地質學家、工程技術人員等多方面專家的科學論證,確定合理的礦產資源補償標準,協調好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國家和企業(yè)、企業(yè)與消費者等各方面的利益關系。不能邊施工邊論證,更不能不論證就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