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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小田代表:對犯罪的孩子應(yīng)給予更多的關(guān)愛和幫助

發(fā)布時間:2014-03-11  來源:正義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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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日下午,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在人民大會堂舉行第三次全體會議,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曹建明作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針對報告中提到的:“修訂人民檢察院辦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規(guī)定,實行專人辦理、社會調(diào)查、合適成年人到場、附條件不起訴、犯罪記錄封存等制度,幫助失足未成年人改過自新?!比珖舜蟠?、河南省安陽市豫劇團團長崔小田認為,未成年人犯罪記錄封存給孩子這樣的特殊保護很有意義。

  “這些犯了罪的孩子,他們犯罪的原因是由于年齡小,法律知識懂得少,一不小心觸犯了法律?!贝扌√镎J為,深層次原因是,社會不良風(fēng)氣的影響,社會教育的缺失,家庭監(jiān)管的缺位。比如,有的家長長年在外務(wù)工,孩子交給爺爺奶奶看管,但老人體力精力有限,管孩子吃穿可以,再教育孩子恐怕心有余力而力不足。對這些犯罪的孩子,社會應(yīng)該給予更多的關(guān)愛和幫助,因為他們的路還長,應(yīng)該給予他們改過自新的機會。一旦社會給他們貼上“標(biāo)簽”,他們可能在別人面前抬不起頭,長大成人之后,就業(yè)、成立家庭等等都有可能遭到他人“另眼相看”。給孩子這樣的特殊保護很有意義。

作者:     責(zé)任編輯:徐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