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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金堯委員建議政協工作要有法制化思維

發(fā)布時間:2014-03-12  來源:《民主》雜志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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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政協至今已走過60多年的歷程,其中不乏崎嶇與坎坷?,F在是人民政協面臨的最好發(fā)展時期之一”, 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教授俞金堯表示,作一名全國政協委員,應該要發(fā)揮更大作用。

  中共十八屆三中全會在《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中提出,“協商民主是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獨特優(yōu)勢”, “發(fā)揮人民政協作為協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

  “這是把人民政協放在了很高的地位。”俞金堯說,在深化改革的大背景下,不只是政府深化改革,政協自身也有深化改革的問題,政協應該對自身改革和發(fā)展深入思考。政協工作改革的出路和更高層級的追求,應該是法制化,真正使政協的職能有別于輿論監(jiān)督、社會監(jiān)督和征求意見。

  俞金堯說,雙周協商座談會、專題協商、界別協商等方式很好,為政治協商提供了平臺,這也說明政協在進行探索。但依然可以有更大的突破,比如,在政協的制度化建設方面,政協履職的方式、渠道、內容、對象等等還可以進一步拓展或者重新界定。

作者:姜文凈     責任編輯:張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