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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籍改革:必須在法治框架下開展

發(fā)布時間:2015-03-07  來源:人民法院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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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實現城鄉(xiāng)居民在制度上的平等

  戶籍制度改革是我國社會管理體制的一項重大改革,事關人民群眾的社會福利、遷徙自由等基本權利。全國政協委員、貴州省政協副主席左定超指出,戶籍制度改革是打破城鄉(xiāng)二元對立的突破口,實現城鄉(xiāng)居民在法律制度上的形式平等,會為將來經濟高度發(fā)達、物質資料高度豐富條件下實現城鄉(xiāng)居民的實質平等奠定基礎。

  全國政協委員、重慶第二師范學院院長杜惠平公開表示:“戶籍制度改革應該將重點放到剝離附著在戶口上的各種不平等的公共服務上面來。”他認為,現有戶籍制度的最大弊病在于城鄉(xiāng)戶籍背后的巨大福利差距,而改革的核心就是逐漸消除這一差距,使得人人享有統(tǒng)一的“國民待遇”。

  全國政協委員、民進甘肅省委主委尚勛武認為,我國憲法雖然明確規(guī)定我國公民在某些特殊情況下有從國家和社會獲得平等幫助的權利,但是城鄉(xiāng)一體化的物質保障體系還沒有建立起來。同樣是公民,在受到傷害的時候獲得的賠償卻是不同的。比如在賠償基數上以受害人戶籍所在地的人均純收入作為標準,這直接導致了城鄉(xiāng)有別。要消除城鄉(xiāng)戶籍差別,應建立公民權利完全平等的一元戶籍制度,消除現行戶籍制度的附屬職能,剝離戶籍與公民經濟、政治、文化等權利的聯系,將戶籍制度的職能恢復到其原本的職能。

  全國政協委員、中國(海南)改革發(fā)展研究院院長遲福林提出,不管是特大城市的落戶問題,還是城鄉(xiāng)消除差別問題,抑或是農民進城問題,所有這些戶籍問題的根本,還是附加于戶籍之上的具體權利,比如教育、就醫(yī)、購房等。因此,必須在加強戶籍改革的同時,對各地政府已經存在的戶籍政策篩查一次,對其中違反憲法的依法廢止。

作者:竇玉梅     責任編輯:戴海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