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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繼明委員:關于解決清退離崗民辦教師待遇的建議

發(fā)布時間:2011-03-07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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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問題的提出
  民辦教師首先出現(xiàn)在上世紀六、七十年代,當時中國農村師資力量匱乏,公辦教師尤其少。于是,政府便從當?shù)卣伊艘恍┪幕潭容^高的年輕人,讓他們去學校任教,后來他們也被稱為民辦教師或代課教師。這些民辦教師為解決農村的師資匱乏和教育斷層,拿著不足國辦教師三四分之一的微薄收入,承受著教學工作、文化學習、技能提高、生產任務等多方壓力,艱苦工作、默默奉獻,一干就是十年、二十年甚至三十年。其中有的擔任校負責人,有的成為模范教師、先進工作者和教學骨干。他們?yōu)榻虒W園中育出一批又一批學子和人才,有不少成為今天國家的棟梁,身居要職。
  八十年代以來,由于公辦師源的增加,教育部門在沒有給這些民辦教師辦理任何手續(xù),也沒有任何補償?shù)那闆r下,僅以“教師超編”為由,就把這些民辦教師大量辭退了。據(jù)不完全統(tǒng)計,僅河北省1981年至1984年就清退21萬余人。到1990年,全國民辦教師280萬人,比1977年減少210萬人。絕大多數(shù)民辦教師被清退,被迫離開講臺,而這些人在失業(yè)后既沒有醫(yī)保,也沒有社保。很多人由于當時農村艱苦的教學環(huán)境,多方的工作壓力,超負荷的工作任務,積勞成疾,臥床不起,有的已經去世。
  二、建議對被清退的民辦教師給予以下待遇。
  1.對1999年后最后一次被清退的年輕教師有再上崗要求的,應給予考慮,或解決他們的養(yǎng)老保險問題。
  2.對1988年后被清退的教師,應與同行業(yè)的在職教師得到同等待遇。
  3.對60、70年代至1988年以前的離崗老教師,要解決其退休養(yǎng)老問題。            
作者:     責任編輯:daimengru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