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勢下中國民主促進會社會服務方向的選擇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參政黨”概念的提出,對民進開展社會服務提出了更新、更高的目標和要求。民進要充分認識社會服務工作的新形勢,準確定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參政黨社會服務的內涵,不斷拓展社會服務的新方法、新路徑,為推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yè)和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貢獻力量。
一、“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參政黨”概念的提出
1989年12月30日,中共中央頒發(fā)的《中共中央關于堅持和完善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xié)商制度的意見》(中發(fā)「1989] 14號文件)指出:“民主黨派是各自所聯系的一部分社會主義勞動者和一部分擁護社會主義的愛國者的政治聯盟,是接受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同中共通力合作、共同致力于社會主義事業(yè)的親密友黨,是參政黨。"2005年2月18日,中共中央頒發(fā)的《中共中央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xié)商制度建設的意見》(中發(fā)[[2005] 5號文件)指出:“在新世紀新階段,民主黨派是各自所聯系的一部分社會主義勞動者、社會主義事業(yè)建設者和擁護社會主義愛國者的政治聯盟,是接受中國共產黨領導、同中國共產黨通力合作的親密友黨,是進步性與廣泛性相統(tǒng)一、致力于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yè)的參政黨。"2013年2月,習近平總書記在黨外人士迎春座談會上首次明確提出:“民主黨派是與中國共產黨通力合作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參政黨?!?/p>
從“共同致力于社會主義事業(yè)的親密友黨、參政黨”到“致力于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yè)的參政黨”,再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參政黨”的概念表述演變,表明中國共產黨對民進政黨性質和政治地位的認識逐步深化,定位更加科學,體現了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道路自信、理論自信、制度自信。
二 、“社會服務”概念的提出
1989年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堅持和完善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xié)商制度的意見》指出:“民主黨派開展經濟、科技、教育、法律、醫(yī)衛(wèi)、文化等咨詢及社會服務工作,要以服務為宗旨,注重社會效益。”首次涉及民主黨派社會服務工作,并明確了開展社會服務的宗旨和優(yōu)勢領域,有力推動了民主黨派社會服務工作的開展。2005年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xié)商制度建設的意見》指出,要“拓寬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人士發(fā)揮作用的渠道。黨委和政府及有關部門要積極創(chuàng)造條件,支持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人士緊密圍繞全面建設小康社會開展各種形式的社會服務活動”。在總結中共中央「1989] 14號文件貫徹以來實踐經驗的基礎上,對民主黨派社會服務提出了新的要求:一是將社會服務納入參政議政的職能范疇;二是明確社會服務要緊密結合國家的形勢內容要求,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服務;三是黨委和政府及有關部門要創(chuàng)造條件,積極支持民主黨派開展社會服務活動。2007年發(fā)布的《中國的政黨制度》白皮書指出:“為經濟社會發(fā)展服務,是民主黨派履行參政黨職能的重要內容,是中國多黨合作制度的一大特色。”這是對民主黨派社會服務的再次確認。2012年通過的《關于加強新形勢下黨外代表人士隊伍建設的意見》(中發(fā)[2012]4號文件)提出,要全面加強黨外代表人士的教育培養(yǎng),加大實踐鍛煉力度,“重視組織黨外代表人士到沿海地區(qū)、中西部地區(qū)、民族地區(qū)考察學習,參與社會服務”。
民進積極響應,將社會服務納入黨派章程,并提上了黨派工作的議事日程。《中國民主促進會章程》(2012年12月19日)第一章第五條提出:“本會以服務為宗旨,面向社會,以人為本,關注民生,突出特色,開展社會服務工作,為人民群眾多辦實事?!?/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