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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衛(wèi)委員:“考試作弊入刑”助力法治社會建設

發(fā)布時間:2016-03-08  來源:中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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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試作為一把社會誠信的標尺,是程序性公平的基石,而作弊嚴重違反社會公平競爭原則,損害社會評價體系的公信力。2015年考試作弊行為正式列入刑事犯罪。

  全國政協(xié)委員、上海教科院副院長胡衛(wèi)針對“考試作弊入刑”話題提出提案,提案在為“考試作弊入刑”點贊的同時,提出建議,在治理考試作弊時,需要法律和道德協(xié)同發(fā)力,打出“組合拳”,重視發(fā)揮道德的教化作用,大力弘揚誠信文化。同時,要系統(tǒng)改革我國教育評價體系,全面清理不合理、不合規(guī)、低標準的低水平職業(yè)資格認證,使考試回歸教育本位。

  以下為關于“'考試作弊入刑'助力法治社會建設”提案的全部內容:

  考試作弊是一個老生重談的話題,也是一個難以治愈的頑疾。近年來,隨著國家各類考試的增多,考試作弊現象層出不窮,呈現愈演愈烈之勢,出現作弊現象普遍化、作弊主體多元化、作弊手段現代化、作弊團體職業(yè)化的趨勢。從場所來看,考試作弊已經從學校蔓延至社會,不管是中考、高考、研究生入學考試,還是英語四六級、會計資格上崗證、教師資格證、計算機等級等考試,屢屢曝出“舞弊門”。從作弊群體來看,已經從在校學生蔓延至社會成人,國家公務員、事業(yè)單位招聘、職稱英語等考試中,作弊現象也是屢見不鮮。從疆域來看,作弊已經從國內蔓延至國外。前不久,美國檢方對15名中國學生提起訴訟,指控他們在美國大學入學考試(SAT)、GRE和托福等考試中采用欺詐手段,一人已經被逮捕。

  考試作為一把社會誠信的標尺,是程序性公平的基石,而作弊嚴重違反社會公平競爭原則,損害社會評價體系的公信力,不僅侵蝕了社會文明的肌體,嚴重損害誠實信用這一基本社會理念,而且動搖社會的誠信道德基礎,踐踏了公平競爭賴以存在的基礎,更是影響到中國在全球上的形象和軟實力,害莫大焉!從2008年的甘肅天水替考案、2014年的河南杞縣替考案、2015年的江西替考案,無不引發(fā)社會廣泛關切。

  近年來,雖然加大了對考試作弊行為的懲處,但是收效甚微。按照教育部《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規(guī)定,在校生做“槍手”,將被所在學校嚴肅處理直至開除學籍;其他人員做“槍手”,由教育考試機構建議其所在單位給予行政處分直至開除或解聘;找人替考者考試成績作廢,1到3年內不得參加各類國家教育考試,其違法成本非常低。由于刑法沒有相關條款,僅對當事人作行政處罰,對于嚴重的作弊行為力度不大, 對幕后組織者和策劃者鮮有涉及,完全達不到應有的威懾效果。

  在此背景下,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聯合發(fā)布《關于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確定罪名的補充規(guī)定〉(六)》,對適用刑法的部分罪名進行了補充或修改,其中新增了組織考試作弊罪,非法出售、提供試題、答案罪,代替考試罪,這標志著今后國家考試作弊行為正式列入刑事犯罪。無疑,這是我國考試立法的一大進步,具有十分積極的意義,解決了以往刑法中沒有專門適用的法條,司法實踐中具體案情與罪名契合度不高的難題。此舉對于治愈考試作弊頑疾無異于一針強心劑,將有力遏制我國考試作弊頻發(fā)、多發(fā)、高發(fā)的態(tài)勢,也彰顯了依法治國、依法治教的決心。事實上,許多發(fā)達國家,對于考試作弊也是從嚴懲處。譬如,在韓國,學生考試作弊有可能被判處最高7年的有期徒刑;在美國,托??荚囍凶鞅讜媾R最高5年監(jiān)禁和25萬美元罰款的處罰。

  在為“考試作弊入刑”點贊的同時,我們也要看到,考試作弊風氣盛行,不是偶然的,而是由于社會轉型時期市場秩序失序、社會規(guī)范失范、人們心理失衡、道德淪喪、信仰缺失,由此導致許多人為了一己私利不惜踐踏規(guī)則鋌而走險。

  美國當代著名法學家伯爾曼曾言:“沒有信仰的法律將退化成為僵死的教條,而沒有法律的信仰將蛻變成為狂信”。在推進依法治國的過程中,道德建設是基礎,法治和德治兩手都要抓。法律與道德猶如車之兩輪,鳥之雙翼,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內心的法律。在治理考試作弊時,也需要法律和道德協(xié)同發(fā)力,打出“組合拳”,重視發(fā)揮道德的教化作用,大力弘揚誠信文化,提倡誠信考試,建立個人信用信息體系,營造一種“守信光榮、失信可恥”的社會輿論環(huán)境,引導人們把對誠信考試的認識轉化為自覺遵循的道德規(guī)范和行為準則。

  同時,要依法對不合理的考試制度進行清理。實踐證明,凡是大面積長期存在、普遍得不到解決的問題,一定在體制機制上存在弊端。考試作弊現象之所以廣泛存在,難以根治,有一個重要原因即我國現行教育考試評價體系存在問題。長期以來,在應試教育的影響下,學校和教師常常以單一的分數來考核評估學生,教育已變成單一的考核學生的工具,分數也變?yōu)樵u價學生優(yōu)劣的唯一標準,社會各界的利益都捆綁在考試上。例如,久為詬病的職稱英語是目前參與人群最多的職業(yè)資格考試之一,但其根本無法提升考試者的應用能力,與大多數崗位的實際工作要求也關系不大,然而該考試又與在職人員職稱晉升、工資評定掛鉤,這就逼迫許多考試者只好作弊。對此,應全面清理不合理、不合規(guī)、低標準的低水平職業(yè)資格認證,系統(tǒng)改革我國教育評價體系,使用面試、口試、行為測試、成長記錄等多種考察方式,變一次考試為過程考試,變一張試卷評價為綜合素質評價,使考試回歸教育本位。

作者:劉昌     責任編輯:邵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