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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凝:履職盡責書華章 參政議政樹形象

發(fā)布時間:2016-05-09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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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凝2016年3月1日李凝在參加反家庭暴力法宣傳時接受記者采訪。

  李凝,女,現任河北省衡水市中級人民法院宣傳處處長。民進衡水市市委委員、第19支部主任、民進河北省委社會和法制委員會副主任,衡水市第四屆政協委員、第五屆政協常委。她愛崗敬業(yè),工作實績突出,曾多次被評為優(yōu)秀公務員、先進工作者, 2014年被河北省高級法院榮記為個人二等功,2016年被最高法院評選為全國法院先進個人。作為民進會員、支部主任,她熱心會務,認真完成組織交辦的工作任務。作為政協常委,她認真學習,積極參與,在參政議政、服務社會等方面作出了較為突出的貢獻,多次被民進省市委評為優(yōu)秀會員,2016年被衡水市委統戰(zhàn)部評為參政議政先進個人,所在支部被評為河北省民進先進集體。為擴大民進影響樹立了良好的會員形象。

  一、加強學習,不斷提高政治理論素養(yǎng)。

  該同志注重加強學習,通過參加會內組織的各項學習討論,同時堅持自學及支部集中學等方式,認真系統地學習了黨和國家的大政方針、統一戰(zhàn)線和多黨合作理論,尤其對十八大報告、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以及中央統戰(zhàn)工作會議、民進十一大和十三屆四中全會精神進行了深入的學習,通過學習,加深了對黨和國家大政方針、統一戰(zhàn)線理論的理解,堅定了對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的決心,促進了與中國共產黨思想上同心同德、目標上同心同向、行動上同心同性的自覺性,不斷增強自身的政治理論修養(yǎng)和政治覺悟,強化了使命感并落實到行動上。為做好本職工作、服務社會打下良好的基礎。

  二、崗位建功,樹立民進會員的良好形象。

  作為衡水市中級人民法院的一名工作人員,李凝在一線審判、調研、宣傳等多個崗位工作過,在工作中做到了立足本職,恪盡職守,樹立了民主促進會會員的良好形象。她注重調查研究,善于思考,及時總結工作經驗,撰寫各類調研文章,在省級以上法學專業(yè)刊物發(fā)表各類調研論文及稿件50余篇,其中《人民法院報》、《法律適用》等國家級媒體期刊11篇。20多篇論文在各項論文征文及評選中獲獎,其中,《民事申請再審上提一級后法院職能轉變問題研究》、《司法,讓陽光透進來》分別獲得全國法院應用法學論文征文二等獎和三等獎;《關于農村土地相關法律問題分析》一文獲“十三省自治區(qū)法學會經濟和社會發(fā)展論壇三等獎”;《關于人民陪審員制度的完善》一文被國家核心期刊采用,由于具有極高的學術應用價值,被應邀參加了最高人民法院、全國人大法工委與澳大利亞舉辦的“人民陪審制度國際研討會”。在工作中,曾主筆撰寫《農村土地法律問題實證研究》等兩項國家級重點課題、5項省級重點調研課題,其中《民訴法修改后法院職能轉變問題分析》課題被最高法院評為“司法統計分析課題二等獎”。

  三、建言獻策,積極參政議政。

  作為民進會員、市政協委員、市政協常委積極參政議政,建言獻策。利用法律工作實踐和善于調查研究的優(yōu)勢,以敏銳的問題意識和較強的責任心發(fā)現問題、思考問題并提出建議。選題大多針對教育、文化、科技、民生等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問題。建言獻策注重調查研究,經常深入現場實地了解一手情況,力求反映問題的實效性,寫出接地氣的意見建議。

  履職盡責,積極撰寫提案。該同志2008年來,個人及參與集體提案提出累計100余件,涉及城市管理、社區(qū)建設、土地拆遷、勞動關系、交通、教育等社會發(fā)展、民生多個方面的熱點問題,多項提案得到政府及相關部門的重視、采納,《關于加快電子商務發(fā)展的建議》、《關于農村土地承包問題的建議》等提案被列為重點督辦提案;《關于加強和完善維護群眾權益機制》、《關于農村環(huán)境保護問題的建議》等獲市政協優(yōu)秀提案獎。

  注意關注社會民生,及時反映報送社情民意信息。圍繞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為全國兩會報送參政議政信息15件,向政協、統戰(zhàn)部門報送信息、反映社情民意 20余件,被市委統戰(zhàn)部采用信息3條,充分發(fā)揮了參政議政和民主監(jiān)督作用。在衡水市《統一戰(zhàn)線》、《衡水人大》等刊物上發(fā)表《關于農民工維權法律保障》,《加強對我市弱勢群體法律援助》建言獻策文章10余篇。這些提案建議體現了她對民生及弱勢群體的關注,傾注了她對改善民生、推進社會進步的滿腔熱情。對促進經濟社會發(fā)展、維護弱勢群體權益起到了積極作用。為推進社會和諧發(fā)展做出了自己的貢獻。事跡入選河北省省委統戰(zhàn)部《同心譜》一書。

作者:     責任編輯:張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