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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調整班主任津貼政策 加強班主任隊伍建設的提案

發(fā)布時間:2017-03-01  來源:中國民主促進會中央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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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前,我國中小學班主任總量達387萬人。這支隊伍是中小學日常思想道德教育和學生管理工作的主要實施者,是落實立德樹人目標的關鍵。為鼓勵優(yōu)秀骨干教師積極主動承擔班主任工作,我國1979年建立了班主任津貼制度。但是,該津貼制度已經(jīng)嚴重滯后,不利于班主任隊伍建設?,F(xiàn)行津貼標準已38年未更新,與班主任的實際工作量不相匹配。國家層面的政策供給滯后,導致有些地區(qū)即使有增加班主任津貼的動機和財政能力,也沒有足夠的政策依據(jù)。根據(jù)我們的調研,全國范圍內(nèi)班主任津貼的平均水平僅為240余元/月,有些地區(qū)甚至低至每月8元,而班主任們的期望值為平均水平的三倍以上。

  班主任工作邊界模糊,工作量大,尤其是安全責任巨大。班主任是學校管理體系的基層工作者,歸口執(zhí)行學校對班級的德育、教學、安全、文化、宣傳、衛(wèi)生等各項工作要求,工作邊界模糊,工作量大。多數(shù)班主任在滿課時工作量的基礎上,“兼職”擔任班主任,工作負擔繁重。尤其是實踐中班主任成為學生安全責任的承擔者,在學生安全事故中,班主任教師往往難辭其咎。調查中75.95%的班主任將安全責任大作為從事班主任工作的最大困難。班主任工作任務重,安全責任過重,物質待遇低,這導致了教師從事班主任工作的意愿很低。調查發(fā)現(xiàn),多數(shù)校長認為動員教師從事班主任工作是一件難度很大的事情,大部分教師迫于職稱評聘或管理壓力服從學校分配做班主任工作。

  為此,建議:

  第一,合理確定標準班額的班主任津貼標準。由于各地區(qū)教師工資水平差異較大,無法確定全國統(tǒng)一的具體標準,建議參照本地區(qū)教師的工資水平確定班主任津貼標準:根據(jù)對班主任實際工作量的核算和教師的預期值,津貼水平達到新入職教師工資的30%左右才能吸引教師從事班主任工作。建議將標準班額的班主任津貼調整為本地區(qū)新入職教師工資的30%。

  第二,考慮班額、寄宿生數(shù)量等因素,合理調整班主任津貼的具體標準。班額越大,意味著班主任的工作強度和責任越大,應等比例增加津貼額度;班額越小,則等比例減少津貼額度,但津貼標準不應低于新入職教師工資的10%。同時,寄宿生會對班主任工作帶來額外的負擔,班主任津貼應乘以1.2的系數(shù),寄宿制學校計算班主任津貼時應將班級內(nèi)每個寄宿生按照1.2個非寄宿生的方法確定班額。

  第三,參照“集中連片特困地區(qū)鄉(xiāng)村教師生活補助”的方式,逐步調整班主任津貼標準。提高班主任津貼標準涉及事業(yè)單位整體工資結構調整,按照一般程序實施存在很大困難,建議沿用“集中連片特困地區(qū)鄉(xiāng)村教師生活補助”的政策方式,制定津貼標準和財政保障辦法,以崗位津補貼的方式使用財政資金,由中央和各級地方財政共同分擔。

  第四,完善班主任工作的考核評價制度,明確班主任崗位職責和工作邊界,將評價結果作為班主任津貼發(fā)放的依據(jù)。首先,須明確工作邊界,班主任在盡到觀察義務、告知義務、監(jiān)管義務、積極施救義務等的基礎上,對于安全事故應承擔有限責任或不承擔責任。教育行政部門與學校應維護班主任的正當權益,在必要的時候積極訴諸法律程序,為班主任、家長和社會樹立合理的預期。逐步糾正班主任無限責任的錯誤認識,降低班主任教師的工作負擔和安全壓力。其次,對班主任的評價結果分為“合格”與“不合格”兩類,對于考核合格的班主任應足額發(fā)放班主任津貼,對考核不合格的應適時調離班主任工作崗位。

作者:     責任編輯:張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