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表彰我會省級組織在今年認(rèn)真貫徹中共十六大精神,落實民進“九大”提出的各項任務(wù)中所取得的成績,民進中央決定繼續(xù)開展專項工作先進單位評選活動。經(jīng)過各地方組織申報,會中央有關(guān)業(yè)務(wù)部門遴選和十一屆九次主席辦公會議審議通過,決定對以下先進單位予以表彰: 一、新聞宣傳工作先進單位(5個) 民進北京市委會 民進浙江省委會 民進江西省委會 民進四川省委會 民進重慶市委會 二、會刊工作先進單位(4個) 民進上海市委會 民進江蘇省委會 民進安徽省委會 民進福建省委會 三、參政議政工作先進單位(6個) 民進天津市委會 民進遼寧省委會 民進黑龍江省委會 民進浙江省委會 民進江西省委會 民進甘肅省委會 四、社會服務(wù)工作先進單位(5個) 民進北京市委會 民進河北省委會 民進吉林省委會 民進廣西區(qū)委會 民進山東省委會 五、信息工作先進單位(6個) 民進北京市委會 民進上海市委會 民進天津市委會 民進山西省委會 民進浙江省委會 民進四川省委會
民 進 中 央 二〇〇三年十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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